人不能没有梦想,同时必须时刻警惕,居安思危。这是江云这个以往的草莽,新的座右铭。
这些不是突发奇想,而是转战三十几万里,一路走来至今,从血与火的磨练中,总结出来的东西。
程思怡曾经说过:不经历搏杀,就永远不知道鲜血珍贵。
正是因为身经百战,习惯了那种每时每刻徘徊死亡线上的情绪,也才知道生命的珍贵,既然生命珍贵,就必须步步为营,因为每错一步,都代表着流血。
谁又能想到,那个许多年之后纵横天下、所向无敌的魔帅之锤形,竟是于这样的环境下形成的……
后来有传说,举世著名的“雪风垭口战役”结束后的许多年里,同样名扬天下的另一个绝世统帅谭天伦,她总喜欢在每年的一个特殊时候去雪风垭口,看着那一片曾经激情燃烧过的战场陷入回忆,一回忆就是半月。
没人知道她想的什么,她身边总跟着一个可爱的小孩子,把她叫做娘。小孩总问:“娘,你想的什么啊?”
谭天伦总看着那片焦黑的土地喃喃道:“生子当如江士云啊。”
如此每次把小孩气哭了。然而哭过小孩会问:“到底谁是江士云啊?”
“就是江云加一个士字。“谭天伦会这么回答。
“士兵的士吗?“小孩很萌的问。
“国士无双的士。”
“你为毛把我取名谭士云?”小孩子问道,“你希望我国士无双呢,还是希望生子当如江士云?”
“有区别吗?”谭天伦问。
“宝宝我脑袋里一直充满了问号。”小孩子这么说。
后脑勺一巴掌,谭天伦问:“现在呢?”
“现在一脑袋惊叹号!”小孩哇哇大哭……
最近坑爹鸟的嘴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看着无比的滑稽。
然后阿宝那粗壮的脖子上挂着一个锦囊,那是阿布缝制以后给她挂上的。锦囊里面有阿布找江云支取来的十个丹药。
清早,睡不着的阿宝站在店门口看着外面飞雪街道上奔走的贩夫走卒,很好奇。在阿宝的世界里,一切都不是这样的,阿宝也开始喜欢这个地方了。
忽然之间,街道上出现了一队威武的仪仗,是骑着麒麟马的丰岚,在十六个城防营军士的护卫之下巡查街道来了。
来到面前,丰岚扭头看着阿宝。
阿宝咯噔的一下就吓得坐在地上,弱弱得看着城主大人,阿宝对她真的有阴影了。嘴巴上都还裹着呢。
注视了一下,丰岚道:“阿宝,为毛你脖子上挂着一个锦囊?”
阿宝见她没有抓人去喝茶,就呱呱说道:“这是妈妈姐制作给我的,把钱挂在脖子上,这样一来阿宝出去吃东西,商家可以从阿宝的脖子上拿钱,就不算抢劫了。主要是阿宝没有手,有时候很不方便。”
“……”城防营的一群军爷面面相视之中,都寻思,纨绔子弟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吗?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宁做富贵狗,不做乱世人?让宠物挂着钱袋子自己出去玩,真是够纨绔的。
“你妈妈姐是个好人。”丰岚迟疑了片刻点点头道。
“恩恩。”阿宝高兴的点头。
“但毛遂是个绝对的刁民,对于此种极端的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本城一向竭尽全力的给予打击报复,绝不手软。”丰岚又怨念深重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