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和和气气的吃了一顿饭,本着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犯罪的原则,两个人把桌上的东西吃的干干净净,抱着肚子坐在那一边休息,一边思考人生。
临近寒假,有些同学已经开始提前做准备了,有打算趁着假期先去学车的,也有计划着考研的,但大部分同学还是在考虑毕业实习的事儿。
侯子瑜他们旁边一桌就是大四的学生,正在谈论这些。
听了一会,胖子也开口跟侯子瑜说了他将来要做的事情,胖子对自己的计划还是挺到位的。他喜欢文学类的东西,就对侯子瑜道:“我都想好了,现在多看多写,等实习的时候就去当一个杂志社的编辑。”
侯子瑜有点意外:“我还以为你想去苏州表演评弹呢。”
胖子摸了摸自己光滑白嫩的脸,感慨道:“可惜不收这么圆润的男弟子,不然还真想去。”
侯子瑜问他:“怎么突然想起当编辑来了?”
胖子道:“也不是突然,高中那会儿就有这想法,加了校文学社,说起来还是当初跟我们社长聊了一下才有了这样的人生感悟。你不知道,我们高中文学社的社长叫龙宇,特别厉害的一位人物,随便一句话说出来那都是字字珠玑,简直拨开云雾见月明,人生导师啊!至今回到高中都能听见人提起他来……”
胖子用一种谈前朝故主的语气吹了一阵,说的既唏嘘又感慨:“那位也在身边养了一个爵爷,叫方景尧,也是能文能武的,就这么说吧,比今上宠你的劲儿还厉害,不过也可惜,方爵爷在文学社总共就待了俩礼拜,阑尾炎手术去医院了。”
侯子瑜小心道:“没再回来?”
胖子乐了,道:“哪儿能呢,小手术,人是回来了,但是我们龙社长也走了,他毕业了,只留下无数传说啊。”胖了看了侯子瑜,又连连摇头,对他道:“你是没见过,方景尧那也是一位爷,骁勇善战,单枪匹马,千里取人首级,跟你这被陛下一手养大的不一样。”
侯子瑜不乐意了,敲他手腕道:“哎哎,刚吃完我的,怎么夸人呢!”
胖子立刻改口道:“但是陛下十年如一日地疼爱侯爷,老臣还是很感动的。”
侯子瑜听见他说安迟瑾,往常不觉得什么,但是现在总有点自己往歪处想,闹不好就总想耳朵发红,找了个理由岔开话题,让胖子多讲了讲编辑的事儿。听了一会,他自己也挺感兴趣的,问道:“听你这么说,就是去辅导,指点别人写东西吗?”
胖子道:“不止,首先你要先去挖掘一些人,很多人都会写,但是写的好不好是另外一回事了,写的好又能坚持的,就更少了。但有一个共同点,这些作者呢,都像美玉一样被掩埋在深处,你要去做一个采玉人把他最大的优点挖出来,把你认为有潜力的那一部分雕琢一下放在世人面前,这样才可以看到他的光彩。”
侯子瑜一听,更感兴趣了,很兴奋地对他道:“对啊对啊,我这段时间在看一个小说,我觉得她这个写的非常好,但是很多人就看不到她的好。”他拍了拍胖子的肩膀说,“阿胖,我觉得你这个想法非常好,我要跟你一样也要做一个采玉人,他山之石,可攻玉嘛!”
胖子道:“您这一个应该叫瑕不掩瑜。”
侯子瑜道:“你说谁‘瑕’呢?”
胖子道:“……咱们稍微多读点儿书,把重心放在后面两个字成吗,好歹是学文学的。”
侯子瑜挥挥手表示不用在意这种细节,然后开始给胖子安利苏月月,眼睛都在闪闪发光:“你有没有看过晋江女频的一本书啊?这个女频的书真的很好看,虽然是一个新人写的吧,但是她非常幽默,接地气儿,你肯定没见过这么接地气的总裁!来来,让我来给你讲讲。”
他勾搭着胖子的肩膀,开始眉飞色舞地安利苏月月的小说。
很多年以后,胖子也无法忘记那个阳光充足的午后,还有那个让他一生无法忘怀、打开了他新世界大门的总裁和灰姑娘的故事。
侯子瑜在和胖子交流感情的时候,另一边苏月月也在跟她师傅请安问好。
和安迟瑾他们一样,苏月月身为罗潼的表妹,自然也是在读的大学生一枚,还小他们一届,现在刚读大二。
安迟瑾度假回来之后心情一直还算不错,见了小徒弟也忘了她之前是怎样折磨自己的,大方的道:“最近写了稿子没有,写到什么情节了?”
苏月月赶紧道:“写了,写到意外突发事件,用事件增进男女主的感情。”
安迟瑾很满意,打字道:“不错,这条路是对的,事件冲突和对话,是吸引读者继续看下去的一条正确道路。发来给我看看。”
苏月月的文飞速地传到了安迟瑾这里。
安迟瑾打开了第一页,然后脸上的表情逐渐起了变化,拧着眉头盯着那一页久久没有移开视线。
侯子瑜从食堂回来,顺便给安迟瑾也带了一份饭,进寝室的时候,正好赶上苏月月这份儿新写的稿子传过来。他一边把饭给安迟瑾放在桌前,一边好奇道:“这是什么,苏月月新写的吗?应该还没贴到网上吧,这段我没看过哎……”
安迟瑾让开一点位置,让侯子瑜搬了椅子过来和自己一起并肩坐着,第一手稿子,他选择和候子瑜一起分享,苏月月无时无刻的惊喜让他承受不来。
这次果然也很刺激。
苏月月在安迟老师不在的日子里,也非常的勤奋!
师傅不在,但是砍柴不误磨刀工!她白天砍柴,晚上磨刀,两手都抓,两手都硬!
苏月月这样一个努力型的女孩,努力贯彻了师傅给的每一条指点方案,然后融汇自己的想法,揉成事件,加入到了文中!
然后史诗级别的灾难出现了。
第四十五章
苏月月文里上一回讲到女主出差,总裁千里迢迢追过去,终于见到了女主!
然而女主一心只有工作,总裁也是在忙碌的日常工作中挤出时间来跟她相处,两个人珍惜得来不易的机会,论了一晚上的贵金属增值情况!可以说特别努力了!
但是这样怎么可以满足一本言情小说的需求!
于是在言情小说里增进两个人感情的最佳手段出现了——总裁觉得这样不行,就邀请了女主陪自己去私人会所参加酒会,以工作的名义,增加相处的时间。
没有时间相处,那就创作时间和情节去相处。
两人一起经历波折,然后互相向对方展露自己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深刻的认识中,了解彼此、爱上彼此!
总裁深信这一铁律,而且也到了换地图开新副本的时候了。
于是女主就和总裁一起去了酒会,但是他们前脚走进去,后脚就出事了。
任何一本小说里,除了男女主之外,最为显眼的就是配角了,苏月月这个时候终于写了书里一个重要男配出场。
那是一个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也是女主童年时期的小伙伴,一如苏月月朴实的文风,这个男配也是一个成长型的人才,严格按照苏月月的设计,从逆境中一点点成长起来,贯彻了那种穷苦出身的设定。
书中用了大量笔墨去描写这个工读生,外貌阴冷,沉默寡言,智商又高,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狠角色!
这样一个非常穷困潦倒的男孩子在高级会所里面打工,势必要受到一些排挤,当他不小心端着酒杯碰撞了一个贵妇——那个刚从飞机上下来的贵妇,对,在飞行途中丢了钱包喊来空警的那个女人——红酒撒到了贵妇的身上,贵妇开始尖叫,喊道:“你赔得起我这一身衣服吗?你知不知道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