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2)

农门妇 欣欣向荣 3881 字 3天前

年轻男子脸上的意外一闪而逝,却侧身问身边的王富贵:“她真是你说王大郎的媳妇儿?”王富贵忙道:“正是正是。”

碧青不理会他们怎么看自己,既然来了,也只能接着,上前推开篱笆门,把三人让了进去,从院子里的水缸里舀了水在陶盆里,拽下头上的布巾。

秋天的日头太毒,碧青不想自己白皙的皮肤晒出黑斑,就找了旧麻布当头巾,下地的时候裹在脸上,省的太阳直晒,洗了手脸,五灶房捧了水罐子大碗出来,倒了三碗水放在桌子上,却不见那个年轻男子,侧头看去才发现年轻男子正站在院里水缸边儿上往缸里头看呢。

日子好过了些,碧青自然也要为自己着想,吃饱穿暖了就开始考虑生活品质,这是人的本能,有限的条件,也不可能大折腾,至少得洗澡吧。

碧青就叫小五又弄了口大缸,搁在院子里,挑满了水,太阳好的时候,敞着盖子晒上一天,水就成了温的,晚上洗澡正好,灶房也麻烦小五装了门,关上门就可以洗澡,虽说仍有些不方便,比起之前已经好太多了。

水缸里同样装了过滤层,这样一来,缸里的水还可以用来做饭,一举两得,年轻男子走过来,看了看桌上的水碗,端起来喝了一口水,指了指院子里的水缸:“那里头的麻布是做什么用的?”

碧青目光闪了闪,琢磨这事儿解释不清,还是不说的好,想到此,便含糊的道:“你说那个啊,院子里的缸里是洗衣裳用的水,想是出门前婆婆丢在里头打算家来洗的头巾。”

男子看了碧青一会儿,摇摇头:“莫要说笑,我知道那缸里的麻布是用来过滤水的,若没有那两块麻布,你这水怎会如此清亮。”

碧青愣了愣,没想到他看出来了,只得眨了眨眼,故作不知的道:“哦,原来是做这个用的,我都不知道呢。”

男子倒也没再说什么,抬手指了指窗台上晒着的红薯:“那就是里长说的番薯?”

王富贵点点头,走过去拿了两块过来,舀水洗干净了,一掰两半,露出里头淡红的瓤儿,递了过来,仿佛怕男子不信似的,极力推销:“别瞧这东西像个土坷垃似的,蒸熟了香甜无比,生着吃也好吃,不信您尝一口。”

年轻男子接过去一半红薯看了看,刚要吃,旁边的老者急忙拦住他:“公子,不可。”

公子?不是大人,碧青暗暗琢磨,若称呼大人就是上下级的关系,这公子吗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记得王富贵家的跟自己提过,这间河县的县太爷是今年开春新上任的,去年京城会试,金榜得中的进士老爷,一听是老爷,碧青还以为是老头子了,却忘了,也可能是年轻的。

碧青猜这位估摸就是新任的县太爷,而这位老者大概家仆,也许是管家,也许是别的,总之不是衙门里的人。

男子还是咬了一口红薯,眼里流露出些许讶异,又咬了一口……他的吃相相当优雅,即使手里抓着的是半块红薯,依然能维持着优雅,这不是短时间内能装的出来的,是长期教育的结果,碧青猜这个男子的家世应该不差。

男子把半块红薯几乎快吃完了,才开口:“的确丰美甘甜。”看向碧青:“这东西你是从何处得来的?”

碧青觉得这种事不是编瞎话能混过去的,于是就半真半假的说,是阮小五褡裢里掉出来的,本以为是个泥疙瘩,洗净了才发现是这个,丢在墙根儿没理会,不想过几天生出芽来,正赶上收拾菜园子,就把这个种到了园子里。

“既如此,你怎知道这东西叫番薯?”

碧青眨着眼,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这东西叫什么?小妇人可不知道,只是随口起了这么个名字,公子若是听着不顺耳,起个别的名儿就是了。”

王富贵忙道:“大郎媳妇儿,怎么跟大人说话呢,这可是咱们间河县的县太爷杜大人。”

大概怕碧青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王富贵急急忙忙把身份揭破,碧青暗暗点头,果然自己猜的没错。

正想着,一边儿站了半天不出声儿的何氏,忽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着磕头,浑身哆嗦成了一个,脸都白了,仿佛眼前的男子是吃人的怪兽,一边磕头,一边儿还拽着二郎也跪下,二郎也吓的不敢抬头。

依着碧青是不想跪的,可婆婆跟小叔都跪下了,碧青也只能跪下,心里想着这就是官跟民的差别。

杜子峰瞧着眼前的小丫头,说不清自己心里的感觉,来的路上里长已经跟他说了这个大郎媳妇儿的身世,是王大郎的娘为了给二儿子冲喜,用一口袋黍米换回来的,年纪幼小,命运坎坷,照理说,应该是一个凄苦的女子,可她给自己的感觉,却并非如此。

杜子峰也说不出来哪儿不一样,就是觉得她不怎么像一个乡下丫头,看着跪在地上的人,又不禁暗暗摇头,或许是自己多想了,这丫头只是胆子大些,运气好些罢了。

而发现番薯并且种植成功,的确是大功一件,从大齐开国,圣明的太祖就制定了详细鼓励农桑的条例,并颁布各州府县,其中明文规定了,对于发现新的庄稼品种并种植成功者的奖赏。

想到此,杜子峰亲自搀起跪在地上的何氏,温声道:“你家并无人犯王法,本官前来只是想亲眼看看这个番薯是不是真的,并无他意。”

除了王富贵这个里长,何氏这辈子见过最大的官,就是当年来征兵的那些人,哪见过县太爷啊,在她眼里,县太爷就是云彩尖儿上的人,虽然心心念念的想着大郎当官回来,可要让她说清楚希望大郎当个什么官,她自己也不知道,只不过作为最底层的老百姓一听官儿,下意识就怕。

即使杜子峰温声安慰了两句,何氏依旧怕的腿软,碧青见她站都站不住,就叫二郎把何氏搀进屋里去。

即使心里害怕,走到门边的何氏依旧回头看了碧青一眼,眼里的担忧令碧青心里不由一暖,短短的几个月,自己跟何氏二郎已经成了真正的一家人。

碧青深吸了一口气,记得古代都颇重视农桑,自己发现番薯的事儿,怎么也不该是罪过吧,想到此,看向杜子峰:“番薯是我无意发现的,随手栽在菜园子里,不想就活了,还结出了这么多番薯来,大人若是寻根究底的非要问来处,小妇人也是不知的,如此,大人还有旁的话问吗?”

杜子峰愣了一下,半晌儿方低声道:“你念过书?”

旁边的王富贵眼睛都瞪的老大,直愣愣盯着碧青,那种目光,仿佛碧青念过书是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一样。

碧青脑子里迅速转了不下十个念头,这里不是现代,即便是男人,识字的也不多,能念起书的大都是富家子弟,哪怕是所谓寒门出身的士子,也不可能是自己这样的乡下丫头。

从小五嘴里碧青知道,这十里八乡都算上,识字的一共也数不出五个来,其中还包括给二郎看病的那个庸医,自己这样的是完全不可能有念书机会的,又怎会识字。

可碧青也知道,自己露出了太多马脚,让一个受过多年教育的人,装成不识字的乡下丫头,比什么都难,说话用字不自觉就会带出来。

自己是个外来人,村子里人心思简单,性格朴实,又都是没什么见识的农户,自然不会留意这些,而这个男人是当官的,在官场上混的人,心思缜密观人于微是基本条件,所以这件事自己不可能瞒过去。

哪怕他刚才这句话是试探,自己的迟疑也说明了一切,好在自己并不是王家村土生土长的,这就给了她闪转腾挪的机会。

想到此 碧青摇摇头:“并不曾正经念过什么书,在家时,邻居住了个落第的秀才,跟我家走动的勤便,闲来无事就教我认了些字。”

王富贵的眼睛瞪的更大,心里就琢磨,这王大郎是走了什么狗屎运啊,一口袋黍米就能换来个识文断字的媳妇儿,这可真是,大郎爹的坟头上都冒青烟了。

大概觉得碧青的理由说的通,男子并未再问下去,而是说了发现新的庄稼品种有奖励的事,碧青愣了半天,以为自己听差了:“大人是说,官府会奖给我银钱?多少?”这么说着,眼睛直勾勾盯着男人。

大概被碧青市侩的嘴脸惊住,男子有些不自在的咳嗽了一声,点点头:“朝廷规定,发现新的庄稼品种,并栽种成功者,奖银十两。”

十两?碧青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一瞬间有种中了大奖的感觉,本来王富贵把这事儿捅到官府,还以为赚钱大计黄了呢,不想,竟然官府有奖赏,还是十两银子。

碧青现在初步弄清楚了,这个世界的物价水准,十三文钱可以买一斗黍米,一斗黍米等于十二斤,这么算下来,一斤黍米也就一文钱多一点儿,而一千文铜钱可以换一两银子。也就是说,十两银子就是一万文,可以买一万斤黍米。

碧青眼前仿佛堆满了黄澄澄的黍米,有了这些黍米,爹娘弟妹再也不会挨饿了,这么想着眼睛竟忍不住有些酸涩,一眨眼两串眼泪就落了下来。

碧青赶紧抹了去,现在可不是感伤的时候,看向用奇怪目光盯着自己的男子,碧青也顾不上他怎么想了,冲着他一伸手:“既如此,银子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