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2)

[聊斋]白虎 玄金 2860 字 10天前

白景阳在一旁暗中观察了会,发现并没有他所期望的老年版狗血情感剧,正想走出来,却意外看到另一边的大树上,蹲了一只大白凤头鹦鹉,磕着瓜子津津有味地看着老管家表演哭天抢地的戏码。

吸引白景阳注意的,并不是这只大白凤头鹦鹉相当拟人化的表现,而是它身上浓郁的妖气,就跟沾染在鹦鹉孙子楚身上的那一缕的味道一模一样,当初正是这缕妖气让白景阳误以为孙子楚是鹦鹉精。

那么,现在这只蹲在孙子楚家门口看大戏的真·鹦鹉精就显得十分可疑了。

看着大白凤头鹦鹉摇头晃脑地在树桠上得意地蹦跶,头顶那一排如葵花般张开的雪白冠羽晃得白景阳眼睛发直,瞳孔骤缩。

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白景阳变成一只猫咪大小的白虎悄咪咪从背后窜上大树,伏低身体,摆出捕猎的架势,抓准机会,犹如离弦的箭一般“嗖”地冲过去,将大白凤头鹦鹉扑倒,张嘴一口咬住它头顶的漂亮冠羽。

“嘎!救命!坏猫要吃鸟啦!”大白凤头鹦鹉被吓得嘴里的瓜子都掉了。

它扑腾着大翅膀惊慌失措地大喊大叫道,在发现袭击自己的坏“猫咪”目标不是脖子,而是它最引以为豪最宝贝的冠羽后,又是气愤又是害怕。

白景阳也担心它乱喊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当机立断,叼起大白凤头鹦鹉几个纵跃,跳进了孙家屋子里,再翻窗户爬进孙子楚的卧室。

为了方便继续抓着大白凤头鹦鹉,一到室内白景阳变回了人形,一手扯着它翅膀,另一手拿出布包着的绣鞋和金刚鹦鹉尸体,放到了桌上。

“你是想自己交代,还是等我揪光你的头毛后再说?”

大白凤头鹦鹉滴溜溜地转了圈它精明的小眼珠,明白自己是打不过眼前这只坏“猫咪”的,干脆就装起傻来了,假装自己是只普通的鹦鹉。

“啊!!”

猝不及防地,白景阳揪下它正中间一根最长最漂亮的白色冠羽,痛得它心里啾啾地难受。

“一根……”

拔下羽毛后,白景阳拿手里把玩了一会,放到桌上,又一次伸出罪恶之手。

“啊!!”

“两根……”

面对如此酷刑,大白凤头鹦鹉简直心痛身体痛,痛到无法呼吸,还没等白景阳第三次伸出手,就坚持不住了。

“别拔了,我说,我都说还不成嘛!!”

白景阳立刻收手,眼底流露出几分明显的惋惜。

这只叫小奇的大白凤头鹦鹉干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它是一只刚成精不久的鹦鹉精,在渡完劫后身受重伤,被路过的孙子楚好心救了,带回家包扎了伤口,又好吃好喝供养它到完全康复,因此小奇便欠下了他救命之恩。

没成精的动物还好,一旦步入修仙,无论是妖修还是道修,都必须讲求因果,也就是说如果小奇不去报这个救命之恩的话,它未来的修炼之路一定会随着道行增长而受到桎梏。

为此,小奇便一直赖在孙子楚家里蹭吃蹭喝,顺便寻找报恩的机会,在它看来,报恩就是满足对方一个愿望。

那天,孙子楚对着它许愿,希望能变成鹦鹉飞到阿宝小姐身边,常伴左右,小奇二话不说找了一只刚死不久的金刚鹦鹉,用它的尸体来做容器,将孙子楚的魂魄塞了进去。

有了鹦鹉精的插手,所以只会邪魅伎俩的钱道婆这次才会招魂失败,而小奇也自觉报完了恩,就不用再管变成鹦鹉后的孙子楚过得怎么样,独自蹦跶着到处寻开心。

于是,当它看到绣鞋里的鹦鹉尸体后,自己也傻眼了。

解铃还须系铃人,趁着金刚鹦鹉尸体心口的温度还没凉透,小奇赶紧将自己施在孙子楚和鹦鹉身上的法术解除,把两者互换的魂魄又交换回来。

躺床上的孙子楚突然呼出一口气,继而悠悠转醒,神奇地从床上坐起来。

醒来的孙子楚并未表现得有多高兴,他的神情迷离,甚至还带着几分哀愁,似乎还没从梦中醒来,对屋子里坐着白景阳这么大个人,也表现得视而不见。

白景阳抄起桌上的绣鞋,“啪”地丢进孙子楚怀里。

“孙子楚,你醒醒。”

尽管听过孙子楚对阿宝的痴情事迹,白景阳虽然觉得离奇,但对这个人的做法却并不赞同,也谈不上丝毫动容,在他看来,如果不是阿宝最后也喜欢上了孙子楚,这种做法除了给人带来烦恼和负担之外,并没有任何值得人感动的地方。

他现在只想尽快完成系统任务,跟二哥回家晒太阳。

孙子楚终于意识到白景阳的存在,问道:“你怎么在我房里?这又是谁的鞋?”

“我不过是受人之托。”白景阳迅速将阿宝交代给他的话,转述了一遍。

孙子楚听完后,大喜,握着绣鞋,爱不释手,如果白景阳不在的话,说不定他还会不顾形象地一口亲上去。

在高兴了一会之后,孙子楚突然又塌下肩膀,表现出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没用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配不上阿宝小姐,赵老爷赵夫人不会答应将她嫁给我的。”

其实在现在这个朝代,能够读得起书的人,家境都不会太差,孙子楚的出生也算不上贫寒,但不幸的是他父母早亡,自己又不善经营,日子过得越来越穷,以至最后只剩下了一个忠心耿耿且不要工钱的老管家。

唯一仅剩的那点家底,还都被用来请钱道婆招魂了。

这钱道婆仗着有几分小本事,狮子大开口,要她出马的价格绝不会低,还多亏了她第二次招魂没能成功,只要走了一半儿的佣金,否则孙家过了今天就得连锅都揭不开了,真正一穷二白,被榨干了最后一层油水,兜比脸还干净。

“呵,你自然配不上阿宝。”白景阳扯了扯嘴角,摆出一张拉仇恨的嘲讽脸,“赵老爷已经答应将阿宝许配给我了,我乃大将军之子,而你不过一介穷酸书生,拿什么跟我比?”

孙子楚惊愕,抬头不敢置信地看向对方。

他终于想起来眼前这个白衣少年不正是先前街坊传言的要跟赵家联姻的白家三公子吗?对方要家世有家世,要才貌有才貌,就连身高,都比自己高了一个头,实在难生攀比之心。

可是,这人要娶的人是阿宝啊!!

如果是别的也就算了,但在有关阿宝的方面,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示弱的。

“就凭我的一颗真心,我比你更爱阿宝。”孙子楚坚定道。

“噗嗤”,熟料白景阳竟一下子笑出了声。

“你的真心?可笑,真心又价值几何?”白景阳嘲笑道,“你以为你和阿宝之间的那些事情我不知道吗?在我看来,你所谓的真心不过都是些自我感动罢了,你为阿宝做过些什么?没有,什么都没有。一开始你生魂离体,跟着住进了阿宝的闺房,这种行径跟采花淫贼有什么分别,再后来你不求上进,变作鹦鹉,又一次凑到阿宝跟前,口口声声说着只想陪伴她左右,这又算什么?你的所作所为,说到底不过就是想逼着阿宝为你付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