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节(1 / 2)

鲜红的国徽之下,只留下一个巨大的谜题。

如果孙宝山没有杀人,如果公检法没有过失,那孙宝山这9年的冤狱,到底是谁的错?

从法庭出来后,这个问题就盘旋在边斜心中,忍不住问程白:“再审撤销了原判,也就是说当年原判有问题,那原审法援相关人员难道不该问责吗?”

程白却摇头:“没那回事。”

这一次再审,孙宝山被撤销故意杀人罪,本质上适用的是“疑罪从无”,也就是广为人知的“无罪推定”。

但早几十年国内法学界主流观点对此并不认同。

大家普遍认为无罪推定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刑事诉讼原则。

直到1996年3月修订《刑诉法》才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学界一般认为这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精神。

但法工委却明确表示,这一条规定并不是无罪推定原则,只是强调了法院的定罪权。

而与“疑罪从无”更息息相关的《刑诉法》第162条“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地,应当作出证据不足、只恐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在司法实践中更遭到传统观念的抵制。

国内过度强调打击犯罪的价值观。

很早之前就有某位常委会委员长在讲话中说,“有的按键因为证据不很完全,就判不下去。其实,一个案件,只要有确实的基本证据,基本的情节清楚,就可以判。”

转化到司法实践中,很多司法人员在证据不足时,往往担心采用“疑罪从无”原则会放纵犯罪,所以退而求其次,多采用“疑罪从轻”原则。

赵平章当年的判决便由此而来。

换句话说,他当时已经尽力。

“大环境就那样,也就最近十来年才有点明显的改善,而且当时并没有新证据出现,在那种舆论重压下,换了其他法官可能直接就判处死刑了。”程白慢慢朝着法院门口走去,“疑罪从轻是当时能做到的最好结果。老师再厉害也不过是个普通人,时代的局限就在那里。我们今天认为很正常的一些判决,再过十年被人拎出来说不定也觉得不合理。”

边斜脑袋开始运作,人好像也不那么困了,打起了几分精神:“那看来孙宝山跟赵教授道谢,该是知道这一点了。”

程白面色古怪:“这倒不一定吧。”

边斜看她:“不一定?”

程白回想了一下整个案情,似笑非笑道:“说不准是觉得狱中16年,终于能睡个好觉呢?”

“……”

她的目光里流转着一些很深沉的东西,边斜那丰富的头脑略一转动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法院判决无罪,不等于真的无罪。

何况谁能真的扛得住曾经吃掉自己同伴尸体来求生的恐怖阴影?

只是回头去想这细节,终究倒胃口。

边大作家难得不想去猜测这背后的真相,露出一个嫌恶的表情来,扯开话题:“反正判都判完了,嫌疑人还能说上一声‘谢谢’,到底也算是有点人性的闪光吧?说来你不觉得这后面的剧情反而跟姜明怀讲的那个故事有点像吗?”

当时程白问,如果那一场因食人案而起的舆论风波发生在他和姜明怀的笔下,他们两个人会怎么写。

边斜的回答倾向于人性的恶。

现实中发生的事情截止到重审宣判,都能跟他的故事吻合,包括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又转化为施暴者。

但姜明怀不一样。

他固然也构建了人性的恶,却倾向于正确地引导舆论做出澄清和解释,而且最后还有个小尾巴。

那就是凶手幡然悔悟,终放人性光辉。

程白琢磨了一下:“还真是。平时看不出来,姜编剧写东西虐,心底里居然是个相信善良的人。”

“跟善良有什么关系?”

一声略带着无语的回应忽然从身后响起,程白几乎下意识以为是边斜的反驳,可转头一看才发现边斜也一脸见鬼地看着自己。

两人一齐回头往身后看。

不知道什么时候,穿着一身黑色羽绒服,带着黑色口罩的姜明怀,居然也从后面的法院走了出来,用一种一言难尽的眼神看着他们俩。

然后幽幽地解释。

“响应国家号召,文艺创作需要正能量……”

程白:“……”

边斜:“……”

第108章 剧情不对

不愧是常年跟广电爸爸打交道的金牌编剧, 有理有据,使人信服,程白和边斜都无话可说。

三个人干脆一道回了上海。

食人案重审宣判的结果在开庭结束时, 也通过网络实时向大众发布,毫无意外地引起了大众热议。

冤狱9年,谁应该承担责任?

后续能顺利拿到国家赔偿吗?

在极端情况下为了存活吃掉同伴的尸体这种行为, 是应该理解还是应该谴责?如果是你, 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