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1 / 2)

“……”

“……”

程白和方不让一下都沉默下来。

朱守庆这句话说得简单,但背后藏着的意思却极其凶险。

作为明天诚所的占股合伙人,方不让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一旦处理不好会对明天诚现在的股权结构造成影响;而同样,作为明天诚对外响当当的招牌之一,他被举报到律协这件事现在虽然还没有确凿的证据,只像是一种威胁,可也足够让明天诚牵扯其中,难免为之担惊受怕。

离婚本身并不是压力的来源。

方不让所要面临的压力来自于整个事件所引起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作为方不让的律师,朱守庆和程白在得知举报这件事之后,从头到尾都没有明确询问过方不让是否在从业生涯里有过不正当的操作。

这是一种专业律师的默契。

因为一旦他们得知,且这件事的程度超过了他们在律师执业道德的保密范畴,他们可能不得不向上级部门举报。

方不让是否干净只有他自己清楚,所以更多的决定也需要他自己来做。

这一场会议终究以沉默告终。

程白并不知道方不让在结束之后又有怎样的考虑。

她只知道几天后法院负责此案的法官打来电话,按惯例要求当事双方在到法院调解,而方不让并未到场,只对他们说了一句话:“证据交换的时候再通知我。”

调解毫无疑问地以失败告终,就算是朱守庆费尽了口舌也未能让殷晓媛的态度有半分转缓。

因为方不让的不到场就是最好的答案——

既然方不让也没有调解的诚意,而她自己也不觉得还有转圜余地,自然没有必要听朱守庆那一通天花乱坠。

末了,朱守庆只能退而求其次:“那您觉得财产分割方面能谈吗?”

殷晓媛没有说话。

坐在她身边的便是那位法言所的王牌,著名家事律师刘臻,头发非常短,年纪将近四十,脸上有两道深深的法令纹,一看就是个不大好相处的人。

她硬邦邦地回答了朱守庆:“我的当事人在婚后承担了抚养子女、照顾了家庭的责任,而被告当事人对家庭却极不负责甚至出轨成性,怎么看也是婚姻的过错方。共同财产分割的话,我的当事人认为自己应当最起码该分到60%,而且还要附带损害赔偿。至于被告当事人在明天诚所的股权,我当事人也想要分一半。”

狮子大开口啊!

朱守庆的脸色立刻就难看至极,任是他来之前就想好今天可能会受气,但也没想到对方的态度会强硬到这个程度。

《婚姻法》是比较照顾子女和女方的。

一般来讲,既不是过错方,本身获取财产的能力又弱于男方,女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一般都属于优势方,方不让唯一能留在手里的可能就一部分婚前就已经获取的财产。

但他万万没想到对方在股权上这么强硬!

都到这份儿上了还有什么可聊的?

朱守庆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了一笔,虽然十分窝火,但也没有立刻把话说死,甚至还假笑了一声:“贵方的要求和我们设想的相差甚远,今天方par不在,我会把你们的要求一一转达。虽然不离婚好像的确已经不可能,但如果能和解我们还是希望能尽量促成和解,这是我们的诚意。”

对方律师扯扯唇角:“你们有没有诚意我们都知道。”

火药味儿太浓。

从调解室里走出来,朱守庆便直接骂开了:“说到底看的都是钱,举报方par无非就是威胁,想要逼我们在这方面让步,逼我们就范。程律你看见她们刚才那德性了吗?完全一副稳坐钓鱼台一点也不慌的样子,还想要分割明天诚的股权!合伙人根本不可能同意的好吗!”

股权这一块比较特殊,并不是说分就分。

毕竟这涉及到其他股东的利益。

一般来讲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很多当事人都会选择在其余财产方面让步以换取股权的继续持有。加入女方想要成为新的股权持有者,是需要提前知会其他股东的,其他股东有表决权,也有优先回购的权利。

换句话说,除非明天诚同意,否则殷晓媛不可能拿到股权。

但一旦殷晓媛要执意分割股权,轻而易举就能把明天诚这一潭水给搅浑。

12%的股权拿一半,在明天诚这种股权分散、人际复杂的大律所,天知道能引起多大的震荡。

在程白看来,举报是威胁的一种,要求分割股权也是殷晓媛一方谈判的筹码之一。

从来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正因为方不让太强,巨人也有后脚跟疼的时候,到现在,强大反而是他的负累,需要投鼠忌器的地方太多了。

更别说还有个孩子的抚养权挂着。

程白摇了摇头,叹气:“情况不是很乐观啊。”

朱守庆也是越想越生气:“不行,我得回去跟方不让理论理论!程律一起回去吗?”

程白摸出手机来,看着微信界面弹出来的消息,一时竟有些怔忡。

直到朱守庆问了第二声她才听见。

“回去?不,我有点事,今天就不一起了,有什么紧急情况的话您打我电话就行。”

朱守庆顿时有些惊讶。

程白也是个出了名的工作狂。

这些天来在律所动不动待到晚上九点十点,忙完了那单破产管理,马上又要跟他们一起处理方不让这一桩离婚案各种收集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