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1 / 2)

“明天就去那个厂里找找她,你自己问问她去,她脑子里在想什么东西。”叶父声音发紧,他既想在挨个地方找到叶馨玉,又怕在那个地方找到叶馨玉。

叶母舌尖颤动,想说点什么,可喉咙里似乎被塞了一团棉花,她相信丈夫儿女说的话,但是又不相信自己大女儿能这么坏。

叶母鼻子一酸,眼泪纷纷落下。

这一晚,夫妻两个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满脑子的叶馨玉。

第二天,叶父叶母拿着宋家送来的钱准备去市里找叶馨玉,七千五百块钱,现在的人民币最大面值只有十块,厚厚的好几叠。叶父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包了一层又一层,拿着个布袋子装起来,还不放心的在里面装了几件衣服掩饰,惟恐遭了小偷。

叶弘扬陪着他们去,哪里放心父母自个儿去人生地不熟的市里,何况又拿着这么多钱。且要是遇上叶馨玉,发生什么不愉快,自己在边上总好一些。

于是,叶弘扬陪着叶父叶母去市里找叶馨玉。

阿渔则带着叶大嫂和叶弘礼去县城忙开店的事,早些安顿好早些安生。

一大家子早早的出了门,在路上遇上了几个村民,顺口问一句去哪儿,倒没讨人嫌的追着问叶馨玉的事。村里人虽说爱议论八卦,可都是在背后议论,面对当事人自然会收敛,这是基本的人情世故。

一路大家都很沉默,就是叶弘礼也安静如鸡,到了县城,叶父他们还要坐车去市里,对阿渔道:“要是今天找到了她,我们今天就回来,没找到就再找找,到时候会往村里打电话。”

阿渔点头:“你们路上小心点。”

叶父生拉硬拽了下嘴角,露出个笑模样:“你们也当心点。”

阿渔无声一叹,目送叶父三人上了去市里的客车,转身带着叶大嫂和叶弘礼离开车站,去找来之前就约好的中间人曾国庆。

改革开放,市场复苏,各行各业百废待兴。曾国庆就相当于后来的中介,给人牵桥搭路收点辛苦费,这人是阿渔同学的一个本家兄弟,偶然间得知,阿渔便请同学搭了个线。

两厢见面,寒暄了几句。

叶弘扬不在,叶大嫂心里有点发慌,后见阿渔游刃有余地招呼人,惶惶不安的心逐渐安稳下来,心想,到底是文化人,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关键时刻却可靠的很。

在曾国庆的介绍下,阿渔看中了一处店面,前后两间,四十来平,门前一块不大的空地,里里外外还能摆几张桌子买些面条盖浇饭。

光卖熟食,叶弘扬夫妻两个就忙得过来,守旧的叶父叶母未必愿意跟着进城,他们更可能不想给儿子添负担而宁愿留在村里。但要是儿子儿媳忙不过来需要他们帮忙,叶父叶母肯定二话不说来帮忙。天下父母大抵如此,怕给儿女添麻烦,但是儿女有需求,却能肝脑涂地。

叶大嫂也觉得不错,店面环境,地段,租金都合适,只是叶弘扬不在,她不敢做主。

阿渔倒想拍板,但是出于尊重没有擅作主张,而是说再问下家人意见。

“应该的,应该的。” 曾国庆表示理解,这开店又不是买一把菜,是该谨慎点:“你们还要租房对吧,我领你们去看看。”

阿渔三人走街串巷看房铺,叶父三人问到了宏洋制衣厂的地址找过去。

守门的大爷怀疑地瞧着村里村气的叶父他们:“你们找叶小姐干嘛?”

叶弘扬:“我们是她家里人,有点急事找她。”

大爷更狐疑,叶小姐那么洋气,听人说赚的不少:“叶小姐没来厂里。”

叶弘扬:“那大爷你知道她大概什么时候回来?”

大爷眯了眯眼,怎么看怎么觉得可疑:“我哪儿知道,你们不是她家里人嘛?”

叶弘扬尴尬地笑了笑,总不能说她干了坏事离家出走,他们找不到她了。

不想被大爷当顶着大爷狐疑的视线,叶父叶母他们就蹲在树荫下马路牙子上等。不然还能上哪儿去找她,除了守株待兔别无他法。

并不知道叶家人正在找她的叶馨玉正躺在市里唯一的四星级酒店的床上,昨天离开宋家之后,她就来了市里,却也不知道能去哪儿,就近入住这家酒店。折腾了大半天,她得找个地方好好想想后面的路怎么走。

一直到后半夜才筋疲力尽地睡着,一觉醒来,叶馨玉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原本她还想弄一张车票去部队找宋建邦,可很快她就清醒下来。

男人包养二奶,绝大多数女人都会忍不会离,但是女人出轨,绝大多数男人都不会忍,越有本事的男人越不能容忍绿帽子。

思来想去,叶馨玉都觉得宋建邦这样的男人原谅她的机会微乎其微,要是有孩子还能缓冲下,可他们没有孩子,才结婚感情也不深,加上宋家人那个态度。

叶馨玉越想心越凉,觉得自己和宋建邦真的完了,难受的她晚饭都没吃。

被饿醒的叶馨玉咬了咬牙,完就完,她本来就没多喜欢宋建邦,不解风情木头人一个,有三个熊孩子不说还有一堆事事的家里人,更可恶的是让她一年到头守活寡。

将军有什么了不起,她就不信找不到比他宋建邦更好的男人,还不用当后娘,不用守活寡。

这一刻,叶馨玉豁然开朗,自己干嘛在宋建邦这棵歪脖子树上吊死,都怪叶馥玉这个小贱人,气得自己只看得见宋建邦。自己明明可以找一个比宋建邦更厉害的男人。

找谁呢?脑子里冒出一串名字的叶馨玉笑容逐渐僵硬,她知道的成功人士都是港城的,对内地情况一无所知,蓦地,脑中闪过一个名字——劭扬,二十年后,此人是金融大鳄,据说背景雄厚。可他认识叶馥玉,还欠着叶馥玉的人情,很容易就知道自己的往事。

叶馨玉捶了捶枕头:“害人精。”叶馥玉这个贱人生来就是克她的,处处坏她的事。

望着素雅的窗帘,薄薄的阳光透进来,叶馨玉眼神变幻不定,做出了决定,她要去港城。她比别人多出来的记忆都是关于港城的,对内地了解不深。这几个月她也看出来了,内地的发展比港城落后一大截,她想把港城那套搬过来会水土不服,去港城发展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她的优势。

茅塞顿开的叶馨玉爬起来,她年轻漂亮,又比别人多出二十年的见识,还怕混不出头。待她功成名就,让叶家人、宋家人以及那群看热闹的村民后悔嫉妒死。

对着镜子,一扫困顿之态的叶馨玉开始化妆,趁人之危的李总是个王八蛋,早晚她要跟他算这笔账,但是现在要去港城还得靠他,这一次她可不想再冒着生命危险偷渡过去。

妆扮完毕,叶馨玉下楼,准备去餐厅吃饭,然后去厂里找李总。

“李总?”叶馨玉略惊,马上又换上甜美笑容。

李总笑眯眯说道:“你也在,吃了吗?”又对旁边的客户介绍:“这是我们公司的设计师叶小姐,你可别看她年轻,才华横溢。”

李总转脸又对叶馨玉介绍:“馨玉啊,这是美思的范总。”

叶馨玉笑颜如花:“范总,幸会。”

……

“爸妈,你们在这坐会儿,我去买点水。”叶弘扬晃了晃没多少水的塑料瓶,出来前,灌了两瓶金银花水。叶家最近是挣了点钱,但是节省惯了,又想着要去县城开店,各种要花钱,更加舍不得浪费,所以自带了干粮和水进城,只架不住这天热,心又燥,不知不觉就把两瓶水喝完了。

叶父瞧了瞧日头,还有的等,就说了一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