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重生之真的美丽 和罗 2237 字 10小时前

可依旧能够谈的热火朝天,只恨不得时间走得慢一点。

一路上甚至能够听到有人叫嚷道:“快下雨了,收衣服啊。”

林初抬头看天,果然一片乌云压城的样子,估摸着是要下大雨了。

还不等她说什么,雨滴直接开始噼里哗啦的往下坠,声势壮大,挡都挡不住,立马就把林初给淋湿了一身。

☆、第31章 躲雨

周北纬一手将林初拉住,一手挡在她的头顶,往街边的屋檐下躲去。

可惜大雨来的气势磅礴,瓢泼似的大雨早已将林初淋的从头湿到脚。

雨水顺着头发不断的往下滴,很快,身下就是一滩水迹。

林初抬眸望去,少年一身雨水,早已经将眼镜取下来,露出清秀的眉眼。

果然是雷阵雨,刚才还浩浩荡荡的雨水现在已经变得细雨蒙蒙。顺着屋檐划出一道细线,越发显得少年容颜清隽,没有镜片遮挡下的眼睛被雨水氤氲出一片水汽

暴力大猿王。

林初从书包里拿出餐巾纸,感谢皮质的书包,里面的东西没有被淋湿,还是干净的。

将餐巾纸递给周北纬,让他将眼镜给擦干净。

冲林初轻笑一声,少年接过她手里的纸巾,将手里的眼镜擦干净。而后重新带上,被雨水淋湿的碎发搭在额前,越发乌黑。

显得肤色白皙,气质清朗,长身玉立。

两人对视了一眼,少年立马面上染上了一层薄红,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来。

不动声色的挡在她面前,而后指着她手里的纸巾说道:“快擦一下身上。”

林初低头往自己身上看去,因为穿着浅色的上衣,被雨水一淋甚至能够看到里面的内衣,赶紧拿出纸巾将衣服上的水迹擦去。

少年眼角余光看着林初的举动,呆呆楞楞的样子,鼻子下缓缓流出一排鼻血。

这样的天气也能流鼻血了,林初拍了拍他的手臂,递过去一张纸巾,指着他的鼻子。

捂着鼻子,闷闷的声音传来:“居然上火了。”

噗~

还上火了,林初瞬间笑喷。

只是低头看见自己的胸间一片平坦,简直就和西西伯利亚平原有的一拼。

林初就忧郁了,为什么重生了还是一如既往的平胸。

注意到了林初的举动,周北纬立马眼神一暗,只觉得鼻血又开始肆无忌惮的流出。

眼神飘浮,转移话题的说道:“不愧是亚热带季风气候,果然夏季高温多雨。”

少年的嗓音舒朗和润,可惜这说出来的话让林初颇为无语。

难不成是被汤匙给传染了,画风如此清奇!

“对了,你什么时候去比赛啊?”林初抿唇问道。

现在雨水已经停了,地上还有水迹,空气里有种草木清香,路人行色匆匆。

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少年正色道:“这个星期五就走,学校里会统一安排。”

“好吧!”林初怏怏不乐的垂下眼睑,本来还打算去送别的说。

可一想到少年的那句“攒老婆本”,心情立马多云转晴,如笑春山,眉眼弯弯。

“祝你比赛胜利!”林初扬起头来,明媚灿烂的说道。

少年低头看着她,点头承诺道:“我会赢的!”

信誓旦旦的语气好似胜券在握,林初本来想安慰胜败乃兵家常事,不要太在意胜负,可想想小哥一片信心,还是不要泼冷水了。

便没有多说,只是若无其事的岔开话题。

☆、第32章 拍摄

等到小哥离开的时候,林初已经月考结束,正坐在窗边看着校车载着参赛人员徐徐驶远,撇撇嘴巴,心里有点不舍。

也许是因为挨了一顿胖揍的原因,这段时间没有方谣也没有什么消息,没了这个糟心的存在,林初过的颇为顺畅。

至于作文大赛,也有了灵感,主题则是围绕就是家乡的方言。灵感来源就是那日大雨,要知道j市地处南方,方言软侬,很有特色。

譬如这下雨就叫做“落雨”,较之其他更有几分意境,林初干脆以此为题,而后引出家乡的方言。

写完后自我感觉十分良好,不住点头,还特意给汤匙看了一遍,指望有点什么评价建议。结果就是他拿过去看了三秒,而后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看了林初一眼。

捂着肚子说了一句:“我饿了!”那小黑眼睛,可怜兮兮的,咽了一口口水,默默的拿出一个水煮蛋开始啃。

居然喜欢吃水煮蛋,林初实在是无法理解,干巴巴的又没有味道。

虽然失望,可林初也没有太过在意,谁叫汤匙同学偏科呢,尤其是语文。

不过林初转念一想,班上人才济济,佳作频频,为了避免失望,还是不要想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