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2 / 2)

芍药记事 蓝艾草 2759 字 20天前

”谁知道呢?世子爷这么疼她,世子夫人进了门,还不得第一个拿她开刀?她又是个出身不清白的,到时候会不会被发卖了?“

这些人心里恨她,倒都盼着闫氏早点进门。

闫幼梅是八月中进了长安城的,才及笄的小姑娘,生的眉目如画,上面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这一个最小,也最得闫恒夫妇宠爱。

闫恒任期未满,不能离任至京,此次便由闫夫人带着两个儿子儿媳妇前来送嫁,在京里安顿下来了,便派人往亲朋故旧家里送信,又跟亲家通了声气。

南平郡主还未见过未来媳妇儿,索性亲自走一趟,打着联络感情的旗子带着儿子闺女上了一趟闫家门,顺便让儿子给岳母问安。

待见得闫幼梅,只觉她尽得江南女儿之毓秀钟灵,模样儿自不必说,是一等一的好,遥想这等模样生下孙子来,也不知道得多可人疼。

宁景世模样儿生的不差,头上又有个金光闪闪的爵位,将来就是侯府当家人,更有个强而有力的外公做大靠山,闫家人再无不满意的,还让小两口假意在府里偶遇了一回。

闫幼梅是闺中女儿,自来不曾见过外男的,见得宁景世这模样,心里便蜜一样。兄长姐姐们都说她的这门亲事挑的好,若非宁景世跟着晋王随驾江南,哪里能轮得到闫家女儿得着这门亲?

长安城里的贵女恐怕都抢了先。

闫家在长安城倒是有几门亲朋故旧的,只听得闫家上京送嫁,订下来的正是南平郡主的儿子,三书六礼都过了,只等着成亲入洞房了,哪个肯站出来说破宁氏父子在京中的风流名声?

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闫家能将女儿许了镇北侯,所图的无非是南平郡主身后的晋王这根大树,既然闫家有心乘凉,坐在树下被个虫蚁咬个肿包,又或者被鸟雀便溺在头上,都甚平常。

旁人的风言风雨算得了什么?只闫家自己情愿便成。

也有人还当是闫家早已知情的,免不了要在背后议论两句:”为着功名利禄,竟连女儿都不顾了。“知情了又送女儿进镇北侯府,可不就是拿女儿一生的幸福来换家里的官运亨通吗?

总之当初长安权贵无人愿意与南平郡主结亲,等她这门亲事成了,背后说什么的都有。

镇北侯府里张灯结彩,终于在九月十五迎来了世子成亲的大喜日子。

南平郡主一大早起来梳妆打扮,听得宁谦竟然没出门也没醉,顿时意外的挑了挑眉:”我还以为他今日也要醉死在花娘肚皮上呢。“经过了世子封赏,宁谦大醉不归之后,南平郡主就觉得自家这丈夫荒唐到连儿子拜堂说不定都不能清醒着出席。

闫幼梅被八抬大轿抬进了镇北侯府,常氏带着萧薇在洞房里略坐了坐,姚仙仙还亲自端了茶来奉上。今日宁景世大喜,为着喜庆,她身上也穿着石榴红的裙子,尺腰不及一握,盈盈欲折,愈发显的她的颜色好了。

宁景世进新房里来揭盖头,看到她这模样眼前一亮,只揭了盖头瞧见闫幼梅的脸,更是大喜——他也贪鲜。

只闫幼梅与姚仙仙打了个照面,各自心里皆打了个突。

前者没想到宁景世房里还藏着这般绝色佳人,后者更没想到新夫人竟然生的这么美貌,当真是各人心里一壶醋,已经翻江倒海了起来。

当夜闫幼梅趁着耳*鬓*厮*磨之际,还问了一句:”方才喝交杯酒的时候,端酒上来的丫环好生标致,是谁啊?“正是姚仙仙端的交杯酒盏,服侍的二人喝了交杯盏儿。

宁景世当初对姚仙仙也确是用了些心思的,后来也还是放不下,就算是外面鲜花一般的姐儿们也不少,到底家里这一个还是很中意的。

”哦,你说的是仙……红绫啊?她是去年我跟着外祖父伴驾,路过洛阳,舅舅送来服侍我的,后来就一直留了下来,倒也服侍的尽心。”

闫幼梅心里便拧成了个结:有这么不着调的舅舅吗?还给外甥送房里服侍的人……“却不知最不着调的不是晋王世子,却是她的公公。

到底是南平郡主了解宁谦,第二日大清早媳妇请安,宁谦前儿喝多了,醉死了过去,几个丫环轮着去叫……都没将镇北侯爷叫起来。

南平郡主坐在上首,笑容都快在脸上挂不住了,心里不知道骂了多少遍,直恨不得宁谦醉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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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城夏府里,小平安已经能够坐在床上了。他躺的厌了便翻个身,趴在床上,胖的跟藕节似的手撑着小身子后倾,小屁股就跟定海神针似的不挪窝,便坐了起来。

夏芍药在历经过他翻身,吃大拇指,再到能够坐起来,对自己的脚丫子情有独钟,时不时便要坐着弯腰去啃自己的脚指头,对儿子所有非人的爱好都已经淡定了。

最开始儿子吃手指头,她要一天不厌其烦的纠正无数遍,”手指头不能吃……“后来变成了”素娥快来给平安洗手……”最后……便习以为常了。

这小家伙既听不懂人话,又不做人事(哪有人吃自己的手指头的,那玩意儿又不是熟的……)说的多了他还咧着没牙的嘴朝你笑,或者吐几个泡泡以示抗议,简直不是同一个物种,完全无法沟通。

等到他开始啃自己的脚丫子,夏芍药已经对这小子的智商绝望了,还问素娥:“这小子不会是个傻的吧?哪有人啃完了手指头还要啃脚指头?“亏得服侍的丫环们手脚勤快,一天要给他洗好多次手脚,各个洗的爱不释手,摸着这软呼呼的脚丫子手指头都当宝贝。

房里的丫环们也没带过孩子,还是素娥跟粗使婆子问来的,”门上顾妈妈说小孩子打小就喜欢啃自己的手指头跟脚指头,姑娘别瞎说,我瞧着安哥儿聪明得很。“

夏芍药表示很怀疑,在信里跟夏景行诉苦:”……原来以为,凭你我之聪明,生出来的孩子怎么也不至于是个傻的,就算不是聪明绝顶那也必是千里挑一的。谁知道这小子自落地至今,除了吃喝拉撒,唯二学会的就是吃手指头跟啃脚指头。说他馋肉吧,连乳牙也没长出来一颗,咬的动吗?再说他也没尝过肉味啊,难道是侍候的丫环偷偷给他尝了肉味,使得这小子朝夕不思饮食,就想吃肉?”

夏景行接到这信,比她还傻眼,陷入了“我家儿子也许是个蠢蛋”的深深忧虑之中去了。

直到后来跟燕王在雁门关酒馆里喝酒,隔日要往前辽营大帐偷袭,自知此次任务艰险,终于向燕王托付了一句:“殿下,我那儿子是个傻的,属下万一有什么不测,求殿下一定照拂。”媳妇儿倒是不用担心,她最是聪慧有担当的,伤心自己会,但生活无继却不太可能。

燕王大奇:“如果我记的没错的话,你家儿子也才七个多月吧?怎么就瞧出来是个傻的了?”

夏景行颇为苦恼:“娘子在信里说,他除了吃喝拉撒,就爱嘬自己的手指头,翻身坐着啃自己的脚趾头,可不是个傻的吗?”

燕王愣了一下,顿时大笑出声,“我瞧着你儿子不是个傻的,倒是你儿子他爹是个傻的!”

这次是夏景行愣了,“我哪里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