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1章 峥嵘巨浪高比山(6)(1 / 2)

金鳞开 美味罗宋汤 1793 字 7天前

朱慈炤在澳洲的头一年,深感头痛。随船队而来的菜户并非只是种菜,也一样要种粮,而作为农业指导大全的“历书”在澳洲却无法通用。

因为澳洲的节气与大明是反的。

加之小冰河期是全球效应,身在南半球也无从躲避,于是甚至有了从屏岛运水南下缓解干旱的事。

作为一个相当于大明国土的飞地,澳洲特产在大明十分罕见。反之,大明习以为常的动植物在澳洲也从未出现过。明军带来的猪、兔、马、羊、牛,甚至连猫、狗,都是这片土地的常客。

因为没有天敌,加上兔子的繁殖速度极快,明军将这些肉兔散养在草原上,每天巡逻的时候顺便打几只,竟然要比笼中饲养的效率更高。

澳洲的土人开化程度比台湾更低,根本没有农业可言,只要靠袋鼠肉为生。明军士兵在这里分地也并非紧巴巴地百十亩论,而是动辄五百亩、上千亩。而且分到的土地在服役期间内就可以享受收益,所以他们更欢迎大陆移民前来耕种,一跃成为吃租子的“老爷”。

在没有足够移民的情况下,黑厮土人也是可以使用的劳力,但这些黑厮实在无法胜任照料庄稼的精细活,所以只能用鞭子和木棒让他们长记性。

单连田作为朱慈炤的至交好友,也分到了两千亩好地。他从未想过自己名下竟然也能有这样的资产,对于开发利用这块土地也格外上心,找了几个老农,悉心指导土人耕种。

在澳洲,土人的部落已经发现了数百个,最大的有上千人,最少的只有十数人。据说整个大岛上能有土人五十万上下,不过这是用公式算出来的,谁都不知道确切数字是多少。他们可不算在人口统计之中,甚至连是否算人都还存在争议。

如果明人失手打死了土人,只是罚一斗米而已。而如果是故意杀死土人,则连惩罚都没有——因为随军的法官相信,如果是故意杀死土人,势必是出于正当防卫,所以不为罪。

……

“单把总,家书!”哨兵高举着手里信封,扬声叫着。

单连田从田埂旁站了起来,跃身上马,迎着那哨兵跑去。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如今大明和澳洲之间往返一次大约要半年时间,家书可真是抵得上两万金了。

单连田小心翼翼拆开信封,取出里面的“两万金”,一看到父亲熟悉的字体鼻子就有些发酸。他是锦衣卫世家,虽然说起来是将门子弟,其实已经十数代人没有打过仗了。弘治朝之后,族中再次上阵为将的人,还是今上在潜邸时加入的东宫侍卫营。

不过那位族叔很了不得,也是跟二萧平起平坐的少将军,只是一直驻守京畿,所以威名不显。

单连田仔仔细细地读完了每个字,方才翻到下一页。父亲已经叙完了家长里短,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能否送一些温顺的黑厮回京,充作扫除杂役。

——大明还缺杂役么?为什么要用这些黑厮呢?

单连田颇为不解。他放眼看去,地里劳作的一个个黑点,都十分温顺,给什么吃什么,而且只要有鞭子和木棍,干活也不偷懒。不过相比大明的杂役小厮而言,这些人甚至不会说人话,更不懂礼仪,连行礼问好都不会,值得不远万里送过去么?

他继续往下读,后面是妹妹想要一只袋鼠……这就没办法了,圣谕严禁澳洲特有动物进入本土,以免传播疾病,或者因为缺乏天敌而导致物种失控。从这里进贡几头活袋鼠给南海子,都得洗了又洗,比人还难伺候。

“芳树!芳树!”

单连田耳朵一抖,抬起头来,远远看到郑崇元骑马过来。

“大子,”单连田将家书收入袖中,遥遥拱手,“何事如此匆忙?”

郑崇元已经跑到了单连田面前,匆匆回礼,又道:“你这儿还有温顺些的土人么?大小都要。”

单连田一愣:“你也要?”

怎么突然之间土人还吃香了?

郑崇元看到单连田袖口露出的一角纸页,道:“可是家中来信要你送点土人回去?”

“正是,京中怎么了?连个杂役小厮都没了?”单连田拉着郑崇元巡视自己自己的两千亩土地。

郑崇元道:“还真是让你说对了,现在京中老爷比小厮还多。”

“怎会?”

“记得崇祯二十年为平奴变而下的圣谕么?”郑崇元道:“大明境内,但有为人奴婢者,皆可自陈脱籍,复为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