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那张脸,却慢慢模糊,变成了另外一个男人的脸。
那个男人爽朗的笑,矜贵的面容,坏坏的眼神儿,温厚的嘴巴……以及尝遍万花后在女人面前那种游弋有余,因为懂得而造起的情浪。
还有他们的儿子——小虫儿。
他那么小,那么软,还没见过爹,没取大名。
宋骜是重的。
虽然他很混账,很霸道,有时候恨得她恨不得毒哑了他,可他离开临安出兵北上时,在那个酒楼里,他给她儿子的见面礼,那个至今戴在小虫儿胖胖小手上的小金手镯,还有他诉说的即将做父亲应有的担当,说要为他们母子安排好的生活。
她甚至记得他还说过,如果他能活着回来,想要试一试……
他没有说要试什么。
可那一瞬,彭欣是懂得了的。
他也想要一个家,要一个女人,和他们的孩子一起,正正经经过日子。
所以,在她的心里,宋骜确实是重的。
而宋彻,也是重的。
那一段活在苗疆的青春年华里,热情似火的苗疆圣女与年少翩翩的忧郁公子之间,一场情殇之恋,除了留下一段难忘的回忆,一场唏嘘的结局,毕竟还有一个世间留不住的孩儿,如今也不知飘荡在哪里的灵魂。
不管是宋骜还是宋彻,都是重的。
……他们都不是彼此,都无可替代。
他们都在她不同的年岁里,成为了她的男人。
可……他们却是双胞胎兄弟,是你生我死的敌人。
天神!她也想问一问,这到底是为何?
彭欣脑子隐隐作痛,看着石壁,恍惚间,觉得整个石壁都像在旋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