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2)

簇簇 归絮的玫瑰 1609 字 26天前

韩刑对于大宁朝的宫殿很熟悉,可以说这里也是他童年的组成部分。以前逢年过节,韩让都会带着家人回中都述职,元首知道他的年轻时伤了腿,每到阴雨天都会发作,特许他带着家人一起住在大宁宫殿的暖阁里。韩刑能自由地逛遍宫里每一个角落,即使是在素心殿外的银杏树上掏鸟蛋,元首也不会责怪他,毕竟元首对他很宠爱,相比对他的四个儿子的态度,他才更像亲生的一样。

宫殿群深处有一处地方,是宫殿里的禁地,那就是传说中的冷宫秀芳宫。宁朝时不知道汇集了多少宫妃奴婢的怨气。王朝被推翻后,历代元首住进了宁朝的宫殿。那些原来的皇亲国戚,特别是皇帝的后代,被赶去了冷宫居住。名为居住,实则囚禁。后来,过了二十几年,迎来了一个混乱又疯狂的年代,这些落后份子被赶去下乡改造了,再也没有回来,此后,宁朝的宫殿只剩下元首和工作人员起居了。

韩刑也曾见过几次黎冬伊,都是在大宁宫,每次不过都是打了个照面,这个看起来文弱温和的男人,的确难以和铁腕当权的越州州长联系在一起。

他八岁时偷偷养过一只小鸟,和市面上的画眉百灵不一样,淡绿的羽毛,赤红的嘴,头上还有一撮翘起来的嫩黄羽毛,他叫不上名字。韩刑住在宫里的淇风阁,叁楼,坐北朝南,冬暖夏凉。这只小鸟是偷偷从窗户飞进来的,小鸟没有特别动听的声音,它叫起来会发出“簇簇——”的奇异短音,但是它灵动活泼,极通人性,还会衔信纸和毛笔,只要韩刑一喊,就会飞回他手上,就像志怪小说里的妖精一样。

韩刑爱极,几次出行都带着它,它会乖巧地落在他的肩膀上,就连元首见到了,也啧啧称奇。

他不爱和元首的儿子打交道。老大何晗初,浑浑噩噩书呆子,老二何晗瑞,笑里藏刀坏坯子,老叁何晗武,风风火火急性子,只有老四何晗羿,他看不透。何晗羿比他大几岁,老成持重,永远都是一个表情。

当韩刑再回到淇风阁,发现他的“簇簇”倒在地上,身上羽毛杂乱,身上一道深可见骨的抓痕,原是宫里的猫儿跳进阁里,猫儿捕食可不会一击必杀,它们会慢慢玩弄着猎物,直至死亡。

可是,淇风阁把守严密,怎么可能无缘无故放一只猫进来?

“簇簇”的死给韩刑的童年留下了阴影,那个寒假也是他不想回忆的过去,他不愿细想,此后的八年里他不再养鸟,也没在去过宫里,直到他十六岁,随着父亲再次来到大宁宫。

他又一次见到了黎冬伊。

只不过,他这次穿着囚服,没有了先前衣着光鲜的模样,他坐在大宁宫后面的石阶上,好像感觉不到自身的困境,对着四方天地的蓝天白云,红墙黄瓦,和一位赏景的诗人没什么区别。

他在认真地看一张照片,边角都揉皱了,上面是一个素面朝天,眉眼弯弯的校服少女,背景的横幅是青年音乐会表演。

“这是我的女儿,她拿了古筝比赛的第一名,可厉害了……”黎冬伊看韩刑好奇,向韩刑炫耀着,字里行间都是满满的骄傲。

也不管韩刑耐不耐烦,黎冬伊谈起女儿就变回了一位普通的父亲,话语里都是对女儿的溺爱,“韩让有个好儿子啊,不过我还是喜欢女儿,儿子太皮了,女儿可爱又省心,对了,她叫簇簇,你这小子可别打歪主意想拐跑她……”

可知,韩刑在听到“簇簇”两个字时,整个人像触电一样,心脏都一阵麻痹。原来,原来,她也叫“簇簇”……一瞬间他就想起了当年那只为他衔来信纸和毛笔的灵慧鸟儿。

韩刑整个人还在愣怔着,黎冬伊趁此时却把照片塞进了他手里,原来是警卫来找他了。黎冬伊却笑的潇洒,“小子,你看这大宁宫,像不像一座四四方方的牢笼……到底是谁坐牢还说不准呢……”

他攥紧了手里的照片。后来他得知,黎冬伊贪污受贿,被关进燧狱,从越州州长变成了阶下囚。

韩刑确实是个混蛋,没认识簇簇之前,和小冕有的一拼。他人生里把叁样事玩的最精,赛车,打架,射击,和他玩到一起的,一个个都是抖一抖满身红尘灰的妖孽。

亏的他托生在韩家,高门出身,被韩让拿棍子打了好几顿,脾气犟的要死,不见棺材不掉泪,不撞南墙不回头。又是泼天的胆子,刀架在脑袋上就没怂过。

他十七岁去了中都当了一年交换生。中都地下有个打黑拳赌博的地方,叫破杀俱乐部,韩刑也在那里打过拳。有些拳手是家族私下培养的,专门到这种见不得光的地方靠赌拳捞金。韩刑当时锋芒毕露,隐去身份刚打出名气,收到了很多家族的邀请,他都拒了。被几个疯狗记恨上了,在一次对打中被暗算差点去了一条命。后来韩刑揪出了背后主使,正大光明绑了他,在一个废弃车场废了他的四肢。

不管人来了多少回,韩刑都打了回去,这种打了小弟告大哥的行为层层上传,终于还是惊动了真正的妖孽们,其中就有元小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