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疟(1 / 2)

桃华 朱砂 3524 字 17天前

院中众人都被疟症二字吓着了, 正面面相觑, 就听殿内传出太后的声音:“院使不能去!思睿昏迷不醒生死未卜, 他哪儿也不能去!”

皇帝眉头紧皱:“母后, 两县同发疟症非为小可, 若不及早防治, 扩散开来便不可收拾。何况蓝田旁边便是灞桥, 再远一点便至京城了!”蓝田可是离长安不远,若是疟症传到长安,那便是大灾难了。

太后的声音尖利刺耳, 因为没有好生休息已经有些嘶哑:“我不管什么疟症,现在救治承恩伯才是最要紧的,院使若是走了, 承恩伯有个三长两短, 我就杀他全家!”

太医院院使站在殿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承恩伯目前情况确实不好,即使他在这里, 也不敢保证就没事。如今朝堂都是于家的天下, 太后说要杀他全家, 那就是真的能做到, 就连皇帝也未必保得住他。

皇帝憋着一口气, 转头问其余的太医:“你们有谁能防治疟症的?”

没人敢吭声。开玩笑,那可是疟疾, 治不好是要死人的。别说没有防治经验,就是有, 他们也不想去啊。

皇帝愤怒地走了出来:“太医院其他人呢?难道除了院使, 就无人能治疟了不成?”

官员低下了头。其实惠民药局那些人之所以要把院使推出来,就是因为他们也不想去啊。

“好,很好!”皇帝胸膛起伏,已经气得不轻,“朕真是养了一群废物!备车,朕亲自去!看看朕到了蓝田,还有哪个敢不去的!”

“快拦着皇上!”皇后从殿内跑出来,尖叫了一声,顿时一群人都跪下了,将皇帝团团围在中间:“皇上不能去啊!皇上不能涉险啊!”

皇帝气得一脚踢翻了一个内监:“朕不去,谁去!到时候疟症传到京城,你们就能无事吗?”

皇后目光一转,突然看见了桃华,顿时灵机一动,抬手指着她道:“有人!蒋家不是世代行医吗?让蒋家人去!让蒋氏去!”

薄荷的脸唰地就白了,正想不管不顾地反对,桃华已经抬起头来看着皇帝:“皇上,民女可以去。”

“什么?”皇帝没有想到桃华一口就答应了,“你?”

“是。”桃华刚才已经在心里迅速思考了一番,“只是,民女需要很多东西。”

她是参加过疟疾防治的。在她那个时代,疟疾已经没有大面积的爆发了,而且各种药物也更先进,但总还难免有发病的时候,她所在的医院就曾经参加过一次防治,她也去了。另外,她的爷爷年轻的时候也遇到过一整个村庄爆发的疟疾,当时的防治方案和情况,都记录在行医手稿上,她都读过。可以说,论起防治疟疾的经验,她可能比院使更丰富。不过因为这里的治疗方法落后,她必须要向皇帝讨到足够的物资,才能做好这件事情。

连皇后都没料到,桃华竟然肯答应,一时呆在那里说不出话来。皇帝犹豫了一下:“你真的能——”他当然知道皇后说这话根本是不怀好意,桃华才多大年纪,或许她会治疟疾,但这不等于她能控制大面积爆发的疟症,到时候丢了自己的命事小,耽误了治疟事大。

桃华却很冷静地点头:“民女祖上有防治疟症的行医手稿,民女仔细研读过。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民女若去,只怕无人肯听民女的话,到时候令出不行,就会误事。另外民女需要大量物资,若是供应不上,民女也无计可施。”

皇帝醒过神来,立刻道:“你若真能防治疟症,朕现在就封你为太医院院判之职,另给你一道旨意,令当地所有官员皆听你指挥,若有不从者,可立刻斩之,无须另行请旨。”

皇后瞪着眼睛:“皇上,怎能让一个小丫头做院判……”院判是正六品,没听说过有女医可以做到这个职位的。

皇帝一肚子气,转头就冷声道:“蒋氏是代替院使前往,若她连个院判都做不了,皇后何以推荐她前往治疟,难道是拿百姓当儿戏不成!”

皇后无话可说。桃华却又道:“还要请皇上派几名侍卫与民女同去,不然就算民女手中有旨意,到时候也难执行。”

皇帝先是微有不悦,随即明白,桃华一个女子,若是说要斩了谁,下头无人动手,难道让她亲自去拿刀砍人不成?

旁边忽然有人道:“皇上,蒋氏所言甚是,虽有皇上圣旨,也还需有压得住分量的人去方好执行。臣建议,不如就派安郡王前去,他是郡王,有皇家血脉,有他坐镇,定然无人敢不服。”

皇帝不用看就知道说话的人是谁——大理寺左寺丞,此人是于家姻亲。这哪里是推崇沈数,分明是想把他送进疫区里去冒险,最好死在里头就合了他们心意了。

皇帝正考虑如何拒绝,皇后已经在旁边连声帮腔:“朱寺丞说得是。安郡王去再合适不过了。”昨日他出了那样大的风头,还把自己侄子压了下去,现在进了疫区,出不来才最好呢!当然,这个蒋氏要是一起死在里头,那就更好了!

“皇上,臣弟愿为君分忧。”沈数大步走了过来,“请皇上下旨。”

朱寺丞不易察觉地笑了一下。这可真是天赐良机,若是能把沈数派去疫区送死,那就是他在于阁老面前立了一大功啊,到时候难道还少得了好处不成?

事情紧急,皇帝也只能同意了:“拟旨。此次防治疟症,以蒋氏桃华与安郡王为首,一应需求,各部不得丝毫推诿。若有人抗命拖延,立斩无赦,不必请旨。”

有皇帝一句话,下边人自然飞奔着去准备。桃华回房收拾东西,写了一张小纸条给薄荷:“你留下,想办法把这个给院使,然后回家去告诉爹爹和伯祖父一声,别担心。”

“不!”薄荷急了,“奴婢当然跟着姑娘,怎么能让姑娘自己去治疫!”

“别闹。总得有人回家送信,你不懂治疟,去了也帮不上忙。”

薄荷死都不肯:“奴婢可以学!再不济,奴婢也可以伺候姑娘!反正奴婢不走,另外找人给家里送信就是了。”

“我已经派人去送信了。”门口传来沈数的声音,他已经一身行装,大步走了进来,“你方才列的单子,惠民医局已经去准备了,若是还需要什么,告诉我叫初一十五去置办。这个丫头还是跟着你,什么事也有人帮把手。”这当然指的是桃华本人需要的东西了。

薄荷把头点得跟鸡啄米似的。她也听说过疟症会死人的,但有姑娘在,就觉得心里很是安定。那么多奇怪的病,姑娘不是都治好了么?

“好吧。”桃华只能点头,“那立刻去改两顶帷帽,要把脸牢牢遮起来。”说着转头看看沈数,“改三顶,王爷也要戴一顶。另外用轻纱做几个手笼。”

“这是做什么?”沈数怔了一下。女子戴帷帽是为了遮蔽容颜,有些也是为了怕太阳晒黑皮肤,但去治疟还顾得上这个?而且就算是顾得上,他也用不着吧?

“为了防蚊虫叮咬。”桃华想起沈数还有随从,“王爷那几个侍卫也要戴,一定要注意不能让蚊虫叮上,疟症就是蚊虫传播的。”

沈数这才明白,桃华列的单子里有些显然是用来驱虫杀虫的草药的用处:“疟症是蚊虫传播?不是说,是邪气入体……”还有些地方说是疟鬼所致呢。沈数当然不信鬼神,可也听说过医书里都记载着这是疟邪入体,还有说是山岚瘴气所致,关蚊虫何事呢?

“不是什么邪气入体。”桃华笑了一下,已经拿起一顶帷帽,利索地将长长的面幕下半截剪下,上半截缝上丝带,可以系在颈间,就能防止蚊子叮咬脸颊和颈部,至于其余的地方,古代的衣裳包得严实,夏天的时候这是一大弊端,但现在倒成了好处了,“疟疾乃是一种极小的虫子钻入人体内,令人得疟。这种虫子肉眼难见,居于血中。蚊虫若叮咬了得疟之人,便将这虫子吸入,再去叮咬无病之人,虫子又趁机钻入人体内,如此便传播开去。要防止疟症传播,首要便是灭蚊。”疟原虫什么的讲不清楚,就说个小虫吧。

沈数听得怔了一会儿,才道:“古书中载,有虫极小,居于蚊身而蚊不觉,原来竟是真的?”

古书中还有这样的记载?桃华想了一下,没想起来。除了医书,她读过的其他书籍其实真的不多,算不上知识丰富的人,实在惭愧。

“对了,这个纸条——”薄荷一下子想起来之前她本来还有个任务的。

“什么?”沈数伸手接了过来,“独参汤?”

“要想办法传给院使。”桃华也险些忘记了这件事,“于思睿并非马上风,若按马上风治,恐怕他就完了。他的性命不打紧,只怕连累了一群太医。”

“我明白了。”沈数深深看了桃华一眼,“我有办法送进去。”

“其实——”桃华觉得这话说出来有点矫情,但却是她的实话,“你本来不必去的。皇上——”人人都说皇帝跟太后一样,十分忌惮且厌恶沈数,但桃华根据自己的见闻,却觉得不像是那么回事。

刚才那个官员推荐沈数去疫区,其居心简直昭然若揭,倘若皇帝也巴不得如此,他会立刻答应,而不会犹豫了一下。

沈数把字条交给门外的人,走了回来。桃华这话说得没头没尾,他却听明白了,微微一笑:“你竟然也看出来了?”

“所以说——”桃华震惊地看着他。所以他在京城里受的这些气,原来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