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粱十七,是个活死人。
我被我妈生下来的时候,不会哭不会笑,目光呆滞得跟个傻子似的。
我爸嫌我是个赔钱货,就趁我妈晚上睡着后,偷偷把我抱到外面的野地里丢了。
那会儿正是隆冬腊月,气温极低,又遭遇60年来最强的一场降雪,所有人都以为我活不了了。
可人算不如天算,没多久,野地里就来了一匹通体雪白的狼。
那白狼叼住包着我的襁褓,来到一个破败的院子,将我交给了我师父。
我师父抱着我,翻了翻我的眼皮,然后在我后背猛的一拍,我哇的一下就哭了起来。
哭完,又冲着我师父傻乐。
我师父说他当年本没想管我的事,可又见我笑起来着实可爱,才动了把我留下来的心思。
而这一留,就是整整十七年。
这十七年里,每到七月半,师父都会把我装进棺材里,在院子里埋上一天一夜。
等到第二天中午阳气最盛的时候,他再刨开土,把我从里面挖出来。
这样的事,他做了整整十七年。
每回我问他原因,他总是叼着他那根熏得漆黑的烟斗,满脸的无奈。
“十七啊,你生下来就跟别人不一样,要是不这样做,你会死的!”
“为什么?我这不活得好好的么,怎么可能说死就死?”我的好奇心永远都很旺盛。
师父取下嘴里叼着的烟斗,在屁股下的条凳上重重敲了几下,将里面烧尽的烟灰都倒出来,然后沉沉叹了口气。
“活死人,三魂缺一魂,每年七月半,必有一劫,唯有睡进棺材里,用新鲜的柳木枝和陈年炉灰遮盖住身上的阳气,方可避免被冥界阴兵勾魂。不过,这种方法只能保你十七年的平安。等到第十八年,能不能蒙混过关,就得看你自己的命了!”
我年轻气盛,不愿意听师父继续念叨,便和他打了招呼,准备去上学。
师父在背后咳嗽了几声,语气有些低沉:“今天放学了记得早点回来,不许在外面逗留!”
“知道了,您现在真是啰嗦得跟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
说着,我冲师父做了个鬼脸,就一溜烟儿的跑了。
学校的生活,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无聊透顶。
唯一的乐趣,就是最近我和同桌马冬冬一起培养了一个新爱好――拍d音!
听说最近这东西特别流行,我和马冬冬也就顺理成章的玩上了。
但和别人不一样的是,我们不跳舞,不唱歌,也不分享化妆品,我们专门拍那些鬼鬼神神的东西。